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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高埔镇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生活垃圾暂存处置区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17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经高埔镇人民政府党政联席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高埔镇人民政府拟对本镇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生活垃圾暂存处置区整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本次招标做高埔镇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生活垃圾暂存处置区整改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高埔镇,建设资金由上级财政资金和高埔镇人民政府集体资金统筹解决。工程量详见《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预算审核书》,上述权属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高埔镇

  2、建设规模:预算金额976876.65元

  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预算审核书》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976876.65元,最低标底价928032.82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976876.65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高埔镇人民政府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司法所及政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四、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五、报名须知

  1、面向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单位公开招标,报名时持该单位的有效证书一式三份。

  2、每位招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高埔镇人民政府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高埔镇人民政府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之日起,按高埔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时间30日内完成本工程。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高埔镇人民政府咨询,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17:00止,报名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开始,竞标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高埔镇人民政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温志良   13729429466     联系人:朱俊涛    13682722033

  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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