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衔接省道S337线的村道下坝线C252线K0+350-K2+197段单改双车道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8 21: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衔接省道S337线的村道下坝线C252线K0+350-K2+197段单改双车道工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高埔镇葵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由上级财政资金拨款,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统筹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衔接省道S337线的村道下坝线C252线K0+350-K2+197段单改双车道工程

  招标类别:工程类

  预算金额:1311171.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11171.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整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性审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有效证书及相关资料到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为最高限价1311171.00元,最低标底价1245612.45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1311171.00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在最高限价上进行下调,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次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遵守投标会相关规定,镇纪委及村监督委员会,司法所现场见证。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包含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其他资料及报价清单等)应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1.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葵坑村委会缴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投标保证金,葵坑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

  2.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串通投标;

  (4)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的;

  (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

  (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公告内容“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面《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到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八、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8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投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0:3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高埔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与现场竞标和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再受理。

  2.中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应到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工程。

  3.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葵坑村委会咨询。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葵坑村委会。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高埔镇葵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普宁市高埔镇葵坑村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35439090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主楼五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7728868896




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3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