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彻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加工行业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彻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加工行业,特别是进一步加大石板材加工行业环境监管力度,根据《广太镇内河整治方案》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排查辖区内石板材行业
各村(居)、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力,进一步对辖区内“散乱污”加工行业,特别是石板材加工行业进行排查,补充完善《“散乱污”加工行业整治进展情况表》,于9月5日前签名后加盖公章上传到广太镇国土环保业务系统或将纸质版上缴到镇政府主楼401。
二、提高认识,强力整治
1.对辖区内没有手续(营业执照、排污登记等),没有治理设施(化粪池、沉沙池、废气处理等),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加工场所,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坚决清理取缔,对有手续但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完善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落实场所业主限期整改,对期到整改不到位的取缔关停,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关停并拆除违法加工场所。
2.整改重点主要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污泥及废渣治理。粉尘必须落实抑尘措施并达标排放,污泥及废渣的要完善收集存储设施,并由相关企业处置或回收利用,严厉打击擅自排放、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镇领导对整治“散乱污”加工行业高度重视,会议上也经常多次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但各村(居)长期以来对各自辖区内“散乱污”加工场所,特别是石板材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仍不足,上报问题也存在不彻底、不完整等问题。此项工作事关我镇榕江治理工作成效,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门力量,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进“散乱污”加工行业整治。
附件:“散乱污”加工行业整治进展情况表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散乱污”加工行业整治进展情况表
填报人: 村书记、主任: 驻村干部: 单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