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普宁市林业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普森防办〔20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