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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普宁市乡村工匠人才库使用管理指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22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转发关于印发《普宁市乡村工匠人才库使用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宁市乡村工匠人才库使用管理指引〉的通知》(普乡振组〔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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