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风“泰利”防御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 年 7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