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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防风IV级应急相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3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IV级应急相应的通知》(普府防电〔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好抓细各项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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