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普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的通知》(普森防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每月1日前将《广太镇 村林区施工单位调查摸底表》填妥盖章后报送镇林业站(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8日)。
附件:《广太镇 村林区施工单位调查摸底表》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