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21〕13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17〕556号)精神,请你们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按规定严格落实种植管护,严格管控“非粮化”,禁止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