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