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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2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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