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彻底清理全镇范围河道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保障我镇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美丽,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请你们于4月20日至5月20日集中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水域(河道、湖泊、沟渠、池塘等)以水浮莲为主的水面漂浮物和岸边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水面清洁、河岸干净。5月21日至5月25日,揭阳市河长办市级督导组将对各乡(镇、场、街道)清理打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
各村每周要汇总行动情况,填报《 村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周报表》,经村主要领导审核签名后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镇水利所;集中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情况(包括清漂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报告,经村主要领导审核签名后,于6月6日前报送镇水利所。
附件1: XX村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周报表
附件2: 关于印发《揭阳市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