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关于再次摸查上报绿美普宁生态建设植树区域的紧急通知》(普绿办〔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2月4日前将绿美普宁行动统计表(一)、(二)填妥盖章报送镇林业站。
附件:1.绿美普宁行动统计表(一)
2.绿美普宁行动统计表(二)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