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宣传、教育、关心、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作用,推动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品牌化,根据普宁市文明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普文明实践通〔2023〕2 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请各村(居)委会结合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普宁市 2023 年千场志愿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普市文明办〔2023〕4 号)通知要求,围绕乡村振兴、美丽圩镇、诚信普宁、绿美普宁、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以政策宣讲、文化文艺、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主题,认真组织活动。各实践站每周开展 1-2 次常态化活动(每月不少于 6 次),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请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按照要求,每月 5 日前将本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次月 5 日前将活动开展相片(每场 1 张,命名为主办单位+时间+地点+开展“XXX”活动,相片内容有主协办单位、主题、群众和志愿者等)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箱 pngtdzb@163.com。
附件:2023年普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计划表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