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2024年至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储备项目库的通知》(普交函〔2023〕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如实填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表(附件5),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下班前加盖公章报送镇经发办。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