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方案〉的函》(普农函〔2024〕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村结合上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加强全面排查,履行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关于印发〈普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方案〉的函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