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部:
现将团普宁市委《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