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爱卫办《关于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普市爱卫办〔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在2022年1月至3月期间以“讲究卫生、清脏治乱、防制病媒”等为重点,大力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并于2022年2月16日、4月1日前将附件2及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邮箱:pngtzjsb@163.com。
附件2:2022年“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