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普宁
部门频道
首页
>
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
>
业务工作
转发关于做好晚稻生产用种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01 11:40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村委会:
现将《转发关于做好晚稻生产用种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相关附件:
转发关于做好晚稻生产用种相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