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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15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意见(暂行)》,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普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3〕5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全镇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发展的高度出发,围绕以人为本、关爱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树立和谐文明新风尚。各村(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抓落实,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023年度市下达给我镇的无偿献血任务为263人(具体任务数详见附表)。各村(居)、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带头献血,确保按时完成献血任务。                                

  三、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各村(居)、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行动,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适龄健康的公民(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

  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未能在安排时间献血的,要主动到指定血站补献血,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必须向镇委、镇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五、加强宣传,树立新风

  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经传播疾病的教育。要抓好典型教育,弘扬无偿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接受、理解、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六、时间及要求

  1. 献血时间:2023年3月13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

  2. 采血地点:广太卫生院。

  3. 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佩戴一次性口罩,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采血点进行体格检查,接受采血。

  4. 卫生院应做好采血环境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附件:广太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任务表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广太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任务表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镇机关(含各中心)

21

山  后

15

派出所

5

石  潭

13

食  品

2

黄  叶

8

供销社

2

冯  厝

9

供水厂

5

富  儿

6

卫生院

5

金狮池

12

居  委

6

胶  南

7

潮来港

17

胶  北

7

湖  内

18

绵  远

5

山  前

16

大  寮

4

平宝山

10

河  田

1

黄芽山

13

仁  美

19

多年埔

11

寨山头

10

广  新

8

古  岭

8

合  计

263

  备注:1. 献血时间:2023年3月13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

  2. 采血地点:广太卫生院

  3. 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佩戴一次性口罩,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采血点进行体格检查,接受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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