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夏攻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普消安委〔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从即日起至5月31日,请各村居重点围绕整治“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问题、综合治理住宅火灾多发问题、防范化解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等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镇消安委办报送每日巡查和每周夜查情况(详见附件2)。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