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广太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揭阳市委、市政府普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研究审议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广太教育组组长担任。成员单位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广太教育组、广太派出所、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水利所、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妇联、团镇委组成。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太教育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广太教育组组长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