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2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普森防办〔20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将《禁火令》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城、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同时利用广播、微信和大屏幕播放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附件:《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

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普森防办〔2021〕33号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