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9〕451号)和《普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普民函[2021]11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成立普侨镇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瑞存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谢忠富 (副镇长)
成 员:吴杰鑫、洪曼颖、温菊枝
普侨镇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评估小组日常工作。
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