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镇区形象,提高城镇品位,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普宁市创建美丽圩镇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普侨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普侨镇区主要道路沿线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1、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违章搭建物、乱搭乱设构筑物;2、未经批准出店(摊)或占道经营、乱摆乱卖;3、建材杂物废品随意或占道堆放;4、楼房滴水以外乱设广告牌、遮阳篷伞;5、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牛皮癣”清理不彻底;6、车辆占道乱停乱放。
二、整治重点范围:国道238线后寮村至北輋村段、石南公路路口至普侨中学路口、幸福路至普侨中心小学周边路段、中心大道、吉祥路等。
三、整改期限:涉及业主必须于2022年7月14日前自行拆除清理整改,逾期将视为无主处理,由镇政府依法强制清理拆除。
四、对阻碍执行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普宁市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