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普农规[2020]1号)、《普宁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普农规[2021]3号)和《普宁市农村宅基(旧宅改建)、集体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指引》(普农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普侨镇近期通过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
序号
行政村
户主
申请建房
地址
宅基地
面积
(㎡)
拟建
层高
建筑
审批
情况
备注
1
北輋村
杨自电
普侨镇北輋村委会老寨
103.6
10.5
349.31.
通过
旧宅改建
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附件:宅基地审批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