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阳镇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洪阳镇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洪阳镇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水塘、河溪、沟渠清淤疏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水生态质量、增强行洪排涝功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3〕309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92号)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函〔2024〕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分类实施完成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农田灌排沟渠、城乡内河涌、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水塘、河溪干净整洁,水体恢复行洪排涝功能和水体自净能力渠道杂草、淤泥、石块清理干净,恢复灌溉排水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机制,推动水塘、河溪、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农田水利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环境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全镇城乡水系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村美”的美丽新貌。
二、工作要求
(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示范先行
1.摸清底数。各村要摸清辖区内需要清淤的池塘、河溪、沟渠底数,一村一台账,建立具体到每个村的池塘、河溪、沟渠清淤台账,列出清淤序时计划、实施清单,按照3年内(2023年—2025年)全部清淤一遍的目标,每年至少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的清淤任务。
2.突出重点。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做到“四必清”, 即村民家门口风水塘、小微水体必清;黑臭水体必清;影响排涝的河溪沟渠必清;影响农田灌溉的河溪沟渠必清。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村内风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镇所有村积极开展清淤疏浚工作,全面改善乡村面貌。重点抓好水质较差的水体(黑臭水体、劣V类支流等)所在水系的清淤疏浚。国考、省考断面附近清淤疏浚时,应提前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避免清淤对国考、省考断面水质造成影响。
3.示范先行。我镇在全面推进清淤疏浚工作的同时,将树立1个村作为典型率先开展清淤工作,作为区域内的清淤示范单位,总结先行经验,向全区域推广。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简易高效
各村要科学制定清淤计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1.对农村水塘和小微水体,要以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开展清淤。
2.对城乡内河涌、小河道,要以恢复行洪排涝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为目的开展清淤。
3.对农田灌排沟渠,要以提高沟渠输排水能力为目的开展清淤,清除杂草和堵塞沟渠的淤泥、石块等杂物;要加强高标准农田、灌区骨干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
4.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水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疏浚、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工作,科学开展清淤工作。
5.清淤工作重在于发动群众,清淤实施过程中,要广泛推行简易高效的清淤方法。对由村实施的工程量小、投资规模不大、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达不到招投标规定的小微清淤项目,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匠”法,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以工代赈,以节省开支、减少工作时间、增加人民群众收入。
(三)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科学处置
1.要大力推广淤泥就地利用,用于堆肥和土地改良,将淤泥作为新垦耕地、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的原料,提升耕地质量,禁止将污染严重的淤泥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农田,导致二次浸染。
2.探索将清淤疏浚物作为建筑原料进行利用,生产砖、陶瓷等产品。
3.含砂量高的清淤疏浚物,要按有关程序公开拍卖,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借清淤疏浚名义非法采砂。
4.在清淤过程中,合理选择生态环保的清淤方法和技术,避免对国考、省考断面水质造成影响。同时,妥善处置和利用淤泥,避免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模式,强化镇村落实、党员群众参与,科学组织、整体推进冬春时节水塘河道淤泥清理工作。成立洪阳镇开展“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同时,各村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二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村党组织要迅速发动组织,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党员干部主动带头参加,特别是挂职各村的第一书记,要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动村民开展清淤工作。三是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镇级河长要靠前指挥、跟踪督办,及时协调处理清淤工作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真抓实干,确保全镇清淤工作规范实施。
(二)多方筹措资金,广泛发动乡贤捐资助力
各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清淤工作;科学有效处置清淤疏浚物,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将清淤疏浚物拍卖所得收益用于河溪沟渠塘的日常管护,形成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好驻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统筹帮扶资金、涉农资金开展清淤工作;要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发动乡贤捐款、投工投劳,利用群众年底春节期间回家探亲拜年、参加民俗活动的机会,组织开展清淤行动;要动员村庄公益理事会、慈善会、老人组等团体以及民间志愿力量,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溉大家清”等清淤活动,改善家乡水环境面貌。各有关部门要从不同渠道争取上级对我镇池塘河溪沟渠清淤疏浚工作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督导问责
镇将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对工作积极、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村进行通报表扬,争取给予适当奖补激励。镇河长办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滞后、推进不积极、有存量无动作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特别是典型村,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拓展畅通群众参与清淤工作渠道,鼓励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将简易清淤及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持续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池、塘、河道清淤。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好宣传动员作用,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河小青志愿活动,引导全社会人人主动参与清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