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阳镇西村内城河(水关口至学宫段;崇德桥至太平桥段;西门伯公至太平门段)河床清淤、河堤及路面修缮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集体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普宁市洪阳镇西村。
2、项目规模:预算造价403843.50元,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
3、计划工期:45 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新建挡土墙、挡土墙表面勾凹缝、河道清淤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小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需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13 日至2023年 7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处报名(洪阳镇政府五楼514房间)。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洪阳镇西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西村村民委员会,账号:2019022209201003131行名:工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投标(履约)保证金,普宁市洪阳镇西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 7月 24日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2、逾期未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再受理,有以下情形的,将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puning.gov.cn/jypnhyzzf/gkmlpt/inde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西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主任 联系电话: 13413935443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676723113
八、发布时间: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