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普宁市洪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形成草案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有效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并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公示事项及内容
《规划》草案成果(可在公示网站下载)。
二、《规划》草案成果概况
《普宁市洪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与揭阳、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普宁市、市府工作部署,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战略任务,传导落实《普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强化洪阳镇作为宜居宜业商贸旅游文化名镇的主要职能,全力打造“人文古镇、魅力花城” 。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保障乡村振兴需求,支撑洪阳镇高质量发展。《规划》是推动洪阳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指南,为编制下位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7日(共30天).
四、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五、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2050925100@qq.com
邮寄地址: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注“洪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六、意见有效反馈时间
公示期期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