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普府办电[2022]5号)转发给你们。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所有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各村(社区)要坚决转移低洼地区、地质灾害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等危险区域群众,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有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上报。
值班电话:2357276,传真:2352829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