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秋冬季已经来临,全镇也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揭阳、普宁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森林防灭火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特别是重阳节即将来临,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村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把森林防灭火作为一件突出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张贴标语口号等宣传途径,重点宣传《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在山上野外用火的通告》、《普宁市森林防火规定》等法规,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烈氛围,增强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火意识。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镇村两级专职护林员要配备巡山装备和灭火器材开展巡山护林,对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紧紧盯住,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林业站和各村要精心组织野外火源巡逻队,分山头地段落实责任,特别要加大对坟山、墓地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派出所要加强各路段的巡查,要加强精神病人、小孩的监护,以防意外纵火。
四、加强值班值守,科学指挥扑火。各村要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一旦发生山火,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科学指挥扑火,确保人身安全,严禁临时动员没有组织的外地民工及老、弱、病、残、孕妇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杜绝伤亡事故。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