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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01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转发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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