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2]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