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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全面开展绿美普宁生态建设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08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开展绿美普宁生态建设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普宁市林长令2023年第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关于全面开展绿美普宁生态建设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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