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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学校前军朴沟道路丰美至上园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3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学校前军朴沟道路丰美至上园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且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 上级补助、村集体自筹、捐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莲坛村内学校前军朴沟道路丰美至上园段。

  2、建设规模:道路硬底化,沿沟渠铺设人行道、路灯等。

  3、计划工期: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

  4、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776095.65元,最低标底价737290.87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776095.65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低于复合标价且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小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外来企业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正,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军埠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4)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民委员会帐户预交人民币10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5、投标企业交纳保证金没有按照公告日期内缴纳或少于三家符合资质的企业,本次招标行为立即中止,择期再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815日上午8时至10时前,地点为普宁市军埠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军埠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军埠镇农村

  莲坛村民委员会                      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陈文阳                     联系人:方同志   

  电话:18946965555              电话:13320555779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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