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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4 1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普市林长办〔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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