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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转发<关于加强林业资源监管保护工作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3年第2号)》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8 18: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林业资源监管保护工作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3年第2号)》(普市林长办〔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转发《关于加强林业资源监管保护工作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3年第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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