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推进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4年第2号)》(普市林长办〔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附件:普市林长办〔2024〕5号 转发《关于加快推进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4年第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