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普宁市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森防指〔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军埠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附件:普森防指〔2024〕8号: 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普宁市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