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普市建字〔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切实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军埠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附件:普市建字【202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