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鸿进先生:
依据你的申请,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申办的培训机构的选址、环境、规模、校舍、设备、师资、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启象培训中心并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启象培训中心举办者为秦鸿进,办学地址为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城关中学对面,办学范围为音乐、美术、棋类及文化课培训,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
二、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培训机构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2.培训机构应同步谋划党的建设,设置设立党团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3.培训机构必须聘任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培训机构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5.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制度;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与培训项目相对应课程、教学计划,确保培训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6.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费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如修改章程应报我局备案;如停办,应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如变更举办者、机构名称、办学地点等,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报我局核准。
请接到本批复后,及时到民政(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公安(刻制印章)、税务(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办理账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流沙北街道办事处。
发:流沙北街道教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