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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幼儿园和普宁市里湖镇碧水湾华欣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25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玉华女士:

依据你们的申请,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申办的幼儿园选址、环境、规模、园舍、设备、师资、安全、保教等方面进行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以下2所幼儿园并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1.设立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44528160004278号,举办者: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园长:吴飞燕,地址: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东南侧(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北侧),建筑面积:6906.81m2,办学性质:非营利性幼儿园,办学规模:15个班,招收36周岁幼儿。

2.设立普宁市里湖镇碧水湾华欣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44528160004268号,举办者:林玉华,园长:赖嘉磊,地址:普宁市里湖镇桂荣碧水湾第9栋南起第1413楼,建筑面积:686m2,办学性质:非营利性幼儿园,办学规模:6个班,招收36周岁幼儿。

二、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同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保教质量。

2.聘任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选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软件和其他出版物,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5.向幼儿收取费用参照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6.在一个月内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的有关手续。同时到市卫生健康局办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未办妥以上证件不得招生,不得开展师生餐饮服务事项。

7.如需使用校车接送幼儿,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申购、使用标准校车并规范管理。

8.非营利性幼儿园必须到市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有关手续。

9.市教育局将对已评审通过的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将责令停办,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普宁市教育局

20221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云落镇人民政府、里湖镇人民政府。  

 发:云落镇教育组、里湖镇教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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