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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培苗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2 08:58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培苗幼儿园、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芳菲幼儿园、普宁市梅林镇新阳光幼儿园:

你们园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培苗幼儿园举办者由黄海桐变更为陈妙玲。

二、同意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芳菲幼儿园举办者由洪菲霞变更为黄暖婷。

三、同意普宁市梅林镇新阳光幼儿园举办者由韦明超变更为李丽芬。

接文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普宁市教育局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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