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25年普宁市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就我市部分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普宁市第三中学、普宁市城东中学、普宁陈宝文学校、普宁市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及普宁市第一幼儿园、普宁市妇联幼儿园、普宁市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流沙东街道唐商幼儿园、云落镇星河第一幼儿园。普宁市第二幼儿园因改扩建暂停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
年满三周岁(即2022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居住在普宁市的适龄儿童。流沙东街道唐商幼儿园为唐商·中央花园小区业主子女适龄儿童或本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云落镇星河第一幼儿园为普宁星河明珠湾住宅小区业主子女适龄儿童或本园在编教职工子女。
(二)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主城区招生改革学校服务范围户籍(2025年6月20日前入户);2. 非服务范围户籍但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3. 符合条件的进城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初中一年级
各初中招收服务区域范围和统筹入学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普宁陈宝文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暂不列入“普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由该校严格按招生范围审核招录,并将招生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招生对象、服务范围和统筹入学范围见《2025年普宁市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规划表》(附件1)
三、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推行零择校,采取分类分批、条块结合的办法,划分为服务区域内学生和统筹学生入学进行招生。
(一)严格按规划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各有关学校必须按划定范围和市招生计划(附件1)进行有序招生。
(二)报名方法
1.公办幼儿园。普宁市第一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新生,流沙东街道唐商幼儿园、云落镇星河第一幼儿园报读幼儿按招生范围、条件统一在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每位学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幼儿园。
2.小学。普宁市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及普宁陈宝文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申请报读儿童监护人根据自身户籍、家庭住址等情况,按每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及统筹范围统一在“普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每一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小学。
3.初中。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普宁市第三中学、普宁市城东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小学毕业学校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符合报名条件的三个志愿学校。
报名时,报名者需同时上传户籍、出生证、小学毕业生学籍卡(毕业学校盖章、毕业学校分管学籍领导审核签字)等及其他佐证材料。具体需上传资料详见《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新生报名注意事项》(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在报名资格审核或入学注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核验,对存在虚假的,取消其报名和入学资格。
(三)招生录取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志愿优先的原则,七年级新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最终录取资格以现场审核为准。
1.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
(1)符合服务区域范围的适龄儿童(含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簿等证明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公示、资格确认后优先入学。招收新生必须达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入学年龄、符合招生区域、符合户籍归属。
(2)申报就读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及普宁陈宝文学校一年级符合服务范围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平湖村户籍、流沙西街道南平里1至100幢业主的适龄子女、或户籍在南平里1至100幢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列入普宁市第三中学服务范围内招生优先录取;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户籍、流沙南街道后坛村户籍、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列入普宁市城东中学初中部服务范围内招生优先录取。当报读普宁市第三中学和普宁市城东中学服务范围内七年级新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服务范围内新生全部录取。
2.统筹学生入学
(1)普宁市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和普宁陈宝文学校一年级新生统筹安排。
非服务区域内户籍的进城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普宁陈宝文学校就读一年级的,在优先服务区域范围的适龄儿童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1.其父母任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申请学校的统筹入学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含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赠与、继承、集资统建);
2.其父母任一方持有申请学校的统筹入学范围内居住证者;
3.其父母任一方在申请学校的统筹入学范围内连续居住并依法连续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满6个月;
4.其父母任一方是在申请学校统筹入学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其父母任一方为我市获得“绿卡”的工业企业员工,且居住在申请学校统筹入学范围内。
第二批:其父母在接受申请学校的统筹入学范围内有相对稳定住所(含经商、租赁、务工)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学额时,全部录取;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学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的随机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邻片区有空余学位学校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域公办学校就读。
(2)报读普宁市第二中学、普宁市普师高级中学七年级由市教育局在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中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3)普宁市第三中学、城东中学七年级统筹入学
非服务区域小学应届毕业生报读普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和普宁市城东中学初中部的,在申请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对统筹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果申请服从调剂,在相邻片区有空余学位学校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或回户籍服务区域公办学校就读。
(4)公办幼儿园新生
普宁市第一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流沙东街道唐商幼儿园、云落镇星河第一幼儿园新生按符合条件报名者中随机电脑派位录取。流沙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按照政策照顾生(含本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流沙西街道户籍儿童、流沙西街道外的普宁市户籍儿童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流沙东街道唐商幼儿园、云落镇星河第一幼儿园为新办园,小班、中班、大班儿童均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正式在编的干部职工子女优先入读市妇联幼儿园。
(5)“捆绑”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的报名,既可以“捆绑”方式参加与摇号,也可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多胞胎只能用其中一人身份证号码注册,不能用多个身份证号码注册多个账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报名审核时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教育组或市直学校于7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教育股,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3.政策优待入学对象
下列对象可享受优先安排:
(1)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2)在普宁市投资经商且有较大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
(3)在普宁市居住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4)在普宁工作,对我市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且获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效表彰者的子女;
(5)捐资助学成绩突出,受普宁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女;
(6)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的子女;
(7)本校(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
符合条件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报读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在报读学校公示后照顾安排到统筹范围内的学校入学。各有关教育组、市直学校于7月10日前将申请政策照顾的有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
4.证明材料时限
取得以上户籍、居住证、社保、“绿卡”等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有效。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凭户籍及相关证明在网上报名,到报读学校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申请入学资格处理。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网上报名
通过“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或登1录普宁市政务服务网、普宁市政府网站教育部门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建议通过电脑登录网址报名:http://pnjy.sincci.net),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8时30分至7月10日17时30分。
(二)入学资格现场初审、复审
7月8日至7月10日,申报就读流沙第一至第六小学、普宁陈宝文学校、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安排时间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学校网上进行初审、复审。各相关教育组要组织人力参与各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工作。
(三)审核资格公示
7月11日至7月13日,各相关学校向社会公布通过现场审核适龄儿童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各有关教育组、招生学校对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的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对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四)统筹学生随机派位
7月23日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统筹学生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在相邻片区有空余学位学校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域公办学校就读。
(五)公布招生名单
7月23日各相关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在学校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注册入学
被公办学校、幼儿园录取的对象,应于7月24日至7月26日到录取学校完成新生注册工作。
五、应急处置
在电脑派位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网络故障、派位程序故障、电脑故障、断电等突发事件,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影响到派位工作的正常进行,将按《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附件3)规定进行应急处理。
六、其他要求
对在招生入学过程弄虚作假,提供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为其办理学籍手续;对于在招生中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温馨提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所有涉及招生入学报名均在市教育局招生平台统一开展,不存在私下招生、提前招生、协议招生,不收取家长的任何费用情况,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于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考试选拔”“签订协议”“特殊渠道”“摇号保中”“交钱就能摇进去,摇不进去就退钱”等各种招生信息及传谣,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不要相信任何虚假宣传和承诺,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共同抵制违规违法行为。
欢迎和邀请广大家长对我市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任何学校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或遇到有招生诈骗活动的,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凿证据,拨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或举报电话举报或投诉。
各招生学校及所属教育组咨询电话见《2025年普宁市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规划表》(附件1)。
附件:
1. 2025年普宁市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范围规划表
2. 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3.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