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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湖镇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的督查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06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揭阳市、普宁市食药安办工作部署,以及《普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与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普宁市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普食药安委〔2022〕5号)等文件要求,为督促检查村级(D级)包保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包保职责情况,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深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督导检查包保干部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包保工作,助力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督查区域

里湖镇辖区内随机选取5个村居。

三、督查对象

村级(D级)包保干部。坚持“双随机”原则,每个村居随机抽取不少于1名包保干部,随机选取相应包保干部不少于1家包保主体。

四、督查内容

村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

五、督查时间

2023年3月底前。

六、督查组织

成立1个督查工作组,设组长1人、联络员 1 人、相关人员6人。各村居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负责与联络员协调督查相关工作。

七、督查方式

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现场考核工作安排,采用访谈座谈、走访企业、明查暗访等形式,坚持随机选取包保干部、随机选取包保干部所负责的企业主体的“双随机”原则,选取村级(D级)包保干部所对应的包保主体进行督查,验证包保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一)访谈座谈。督查工作组可视情采取访谈包保干部或座谈等形式,了解包保干部熟知和实施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情况,通过食药安办相关人员调取有关记录印证。

(二)走访企业。督查工作组对包保干部责任清单所列的企业(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听取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企业(单位)相关人员对包保干部的评价,查看包保工作效果,通过企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调取包保干部留痕材料印证。

(三)明查暗访。督查工作组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包保工作的效果和包保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暗访(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开展)。

以上督查情况按附件表格形式记录,如有印证材料附后。

八、结果运用

(一)形成督查工作报告,对相关包保干部履职情况提出督查意见。

(二)督查结果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指标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参照《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和视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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