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经济合作社拟对位于普宁市里湖镇滨江路西九街1号1-5层房地产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里湖镇新池内村新龙围经济合作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位于普宁市里湖镇滨江路西九街1号1-5层房地产,建筑面积870平方米,经本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使用范围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标底价为人民币83520元/年,低于标底价为废标。本出租商铺仅限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或办公用途,不得从事餐饮类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以单位名义竞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个人名义竞标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竞标者可向普宁市里湖镇新池内村新龙围经济合作社咨询。竞标形式:竞价高者得。竞标方式: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每次举牌加价为每次2000元的倍数,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新龙围经济合作社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者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普宁市里湖镇新池内村新龙围经济合作社咨询,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止,报名地址:普宁市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里湖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竞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标地址:普宁市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参标人员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新龙围经济合作社预交人民币10000元 , 为竞标保证金,新龙围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7天内向招标方新龙围经济合作社交纳中标的全部金额(竞标保证金可抵扣),中标者先交头年承租金,保证金10000元作为押金,如不按时交清全部标款,不与新龙围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新龙围经济合作社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新龙围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里湖镇
新池内村新龙围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少春 联系人:陈伟江
电 话:13543960208 电 话:13682813108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