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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管护责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30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管护责任工作,3月11日,普宁市委办公室、普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管护责任工作的通知》。

一、建立管护体系

按照“合理区划、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常态巡查”的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块,落实区块网格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块的人居环境管理责任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场街道建立“乡镇场街道—行政村—自然村”的三级网格化人居环境管护体系。

一级网格:以乡镇场街道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总。

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根据所辖区域内行政村(社区)数量及地域分布,划分若干个网格。每个二级网格落实镇级班子成员、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网格责任人,具体负责包保网格内人居环境管护工作。

三级网格:以自然村(片区)为单位。根据自然村(片区)数量及地域分布,将行政村所辖村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三级网格落实镇包村同志、村“两委”干部作为网格责任人,分片负责网格内的人居环境管护巡查工作。

、明确管护内容

明确了门前三包、环境卫生、杂物堆放、村容村貌、广告治理、三线管护、垃圾收集转运、污水处理管护、水体管护、禽畜圈养、管护制度、其他人居环境相关问题等12项人居环境管护内容。

三、压实工作责任

(一)明确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对于发现的人居环境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跟踪;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明确网格化管护责任分工体系,尽职尽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治理落到实处。

(二)抓好监管,明确责任约束。市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做好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力、工作整改落实管护责任制不到位的相关乡镇场街道第一次进行提醒(督办函),第二次进行电视台媒体曝光检讨;对屡次检查督查整改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曝光通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网格化责任划分,有关情况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追责,同时市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场街道落实网格化责任人后应当进行广泛宣传,在所辖范围内及时张贴网格化管护责任表,做好公示公告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市融媒体中心对城乡人居环境网格化管护责任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及时报道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典型,曝光后进,促进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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