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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5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普森防指〔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同时利用广播、微信和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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