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普森防指〔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同时利用广播、微信和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