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普宁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我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献血计划的完成;

2、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把献血人员带到采血地点进行体格检查、接受采血;

3、献血人员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连续参加献血的,需携带献血证;

4、采血地点设在市采血站(南平路一号,即原老法院);

5、市安排我街道接受采血时间为6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6、各单位组织献血时请与街道联系人联系,以便及时统计。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