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2]31号)的要求,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确保我市2022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营造林苗木质量,做好我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我市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种苗质量和工程营造林等进行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抽检时间、地点、苗批。
抽检时间从2022年5月9日到7月15日前完成,完成抽检材料汇总和抽检报告上交给市局。
具体抽检普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4个苗批、河源市景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4个苗批。
抽检组安排。抽查组由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股人员组成。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1、抽样依据
我市有行政许可的林木种苗生产单位共有212家,重点抽查普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每个苗批随机按样方或样行测量100株样苗。今年河源市景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标普宁市2022年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抽查2个造林点,每个造林点测量2个苗批,每个苗批随机按样方或样行测量100或50株样苗。
2、检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
3、分级依据
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林木种苗标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4/245--2005)等地方标准。
三、抽检结果
(一)育苗造林情况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
我市行政许可的林木种苗生产单位共有212家。其中:国营单位1个为普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11个单位均为私营企业。
2、育苗情况。
2022年可以出圃苗木的生产单位有1家,培育可供造林苗木50万株。其中:播种容器苗50万株(木荷10万株、枫香10万株、山杜英10万株、马占相思10万株、红锥10万株),大部分为1年生苗,小部分为2年生苗。
3、造林情况。
2022年普宁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面积29185亩(其中:人工造林500亩,补植套种6000亩、更新改造2500亩、封山育林4935亩、新造林抚育面积15250亩),人工造林每亩种植89株;套种补植每亩种植54株。造林苗木有红锥、木荷、枫香、马占相思,苗木总数量527762株。人工造林采用块状混交,目的树种配比木荷:枫香:红锥:马占相思2:2:3:3,套种补植和更新改造采用块状混交,目的树种配比木荷:枫香:红锥:马占相思2:2:3:3。
(二)抽检结果
1、这次抽检河源市景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4个苗批(木荷、枫香、 红锥、马占相思)全部合格,其中:2年生木荷容器苗合格苗100%,Ⅰ级苗98%,Ⅱ级苗2%;2年生枫香容器苗合格苗100%,Ⅰ级苗98%,Ⅱ级苗2%;2年生红锥容器苗合格苗100%,Ⅰ级苗97%,Ⅱ级苗3%;1年生马占相思容器苗合格苗100%,Ⅰ级苗98%,Ⅱ级苗2%。
2、抽检苗圃育苗水平及苗圃地管理良好,育苗单位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来源、购销合同清楚,建立了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自检,对出圃苗木进行了《产地检疫合格证》申报,实施了林木种苗标签制度,市林业局确定采种林及采种公告。通过对育苗单位培育苗木的抽检情况来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行政许可规定,苗圃种子来源合格,有苗木检查公告,育苗生产经营档案基本规范,种苗质量基本上达到了营造林的要求。
3、造林作业设计有关苗木质量情况。
根据《2022年普宁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设计》要求,造林采用苗木上袋时间不少于 1 年且主根不穿袋的优质容器苗,苗木质量要求达到地径 0.8cm、苗高 80cm 以上(红锥采用苗木地径0.5cm,苗高50cm以上),苗木必须严格执行“三证一签”制度,即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查合格证、检疫症和标签,禁止使用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通过抽检苗木地径、苗高符合设计标准,造林作业设计对种苗质量提出准确要求,造林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种苗,招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购销合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标签等都规范。
四、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种苗质量优劣事关造林成效,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积极做好省市级抽检的准备。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造林地种苗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抽检组向林业局通报,林业局对育苗单位和造林项目的造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市级抽检结果将作为下一步行政执法的线索来源。
2、严格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程序。抽检组到各苗圃和造林点先召开汇报会,与他们就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交流,再进行现场抽查工作。要按照行政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施行的林木种苗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实事求是开展抽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目前我市林木种苗管理上比较规范,苗木质量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少,科教产业股合并入生态保护修复股,人员合并入防火股,没有专职管理人员。二是种苗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有个别苗木种子来源虽然清晰但仍存在无标签现象;四是育苗生产经营档案、苗木标签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仍有待完善,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市将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种苗生产经营的管理,强化林业种苗管理人员培训,完善种苗标签制度和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提高生态工程营造林苗木质量,更好地为全国提供优质的苗木。
普宁市林业局
2022年7月15日
普宁市林木种苗质量 举报电话:293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