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精神,提高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和《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运行规则的通知》(普机编办〔2020〕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成立燎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明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连旭生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委 员:何宏锋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陈君跃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四级主任科员
张旭辉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四级主任科员
曾祥乐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四级主任科员
吴少健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四级主任科员
李少星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试用期人员
俞伟诚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试用期人员
吴培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试用期人员
吴奕贤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试用期人员
胡籽扬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试用期人员
黄育文 机关工人
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中共燎原街道工作委员会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8日